杜絕銀行高管的“近親繁殖” 對所有人一視同仁
- 中國青年報
- 2020-04-08 14:16:58
“所有員工親屬不得招錄至總行本部工作,不得招錄至員工本人所在的同一內設部門、同一營業網點、同一直屬機構、同一境外機構……”近日,中國建設銀行印發《員工親屬回避規定》,對全行員工招錄及領導干部任職事項中的親屬回避情形作出進一步規范。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建行紀檢監察組以員工招錄和領導干部任職事項中的親屬回避制度執行情況為切入點,對建行兩家省級分行展開督查時,發現這兩家分行轄內機構,都存在一定的“近親繁殖”問題,行中有身負領導職責、手握權力的領導干部將親屬招錄到了自己身邊工作。建行此番出臺《員工親屬回避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對這一問題的回應。
國有銀行“近親繁殖”的危害性顯然不容小覷。金融安全關系到國家經濟的正常運行,銀行作為金融市場運行中的重要部門,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正因如此,紀檢監察機構歷來都把對銀行的監督作為“重中之重”,建立了嚴格的監管制度。銀行高管利用權力將自己的親屬招進總行,即使不是擔任領導工作,也是典型的“以權謀私”,對國家金融安全造成潛在的負面影響。
像建行這樣的大銀行,國有資本占有絕對的主導地位,擔任高管的領導干部,只是接受政府的委派,以管理者身份進入公司,行使對國企的管理工作。把自己的親屬安插進總行機關,顯然是把國家的銀行當成了自己的私產,這樣的做法,看似與經濟犯罪無關,卻和腐敗的邏輯別無二致。制定規章制度,堵住權力濫用的漏洞,可謂十分重要。
從建行這份《員工親屬回避規定》的內容上看,這一規定既值得肯定,也有可以進一步完善、加強之處。規定約束了領導干部不得把親屬安排進總行,包括同一內設部門、同一營業網點、同一直屬機構、同一境外機構等,有效約束了領導干部隨意安插親屬的可能。但與此同時,對于高管親屬能否進入“同一內設部門、同一營業網點、同一直屬機構、同一境外機構”以外的總行部門,規定并沒有說得非常清楚。在這一方面,我們期待銀行逐步完善、加強相關領域的管理規范,從而讓員工招錄工作實現徹底的公平、公正、公開。
長期以來,在老百姓心中,銀行的“門”并不好進。為此,國有銀行的員工招錄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錄取,對所有人一視同仁,杜絕高管的“近親繁殖”,只是這一目標的一部分。